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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GMP证书核发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药品GMP证书核发 
二、行政许可内容:药品GMP证书核发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许可条件: 
  1、企业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范围包含申请认证范围内; 
  2、申请认证范围必须含有取得注册生产批准文号的产品 
  3、GMP厂房验收合格 
  4、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的技术工人 
  5、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6、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7、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六、申请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1、《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二份),同时附申请书XML格式电子文档。 
  资料编号2、企业的总体情况
    2.1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
    ◆企业生产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传真、联系电话(包括应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24小时联系人、联系电话)。
    2.2 企业的药品生产情况
    ◆简述企业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活动,包括进口分包装、出口以及获得国外许可的药品信息;
    ◆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出口的需附上境外机构颁发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获得批准文号的所有品种(可分不同地址的厂区来填写,并注明是否常年生产,近三年的产量列表作为附件);
    ◆生产地址是否有处理高毒性、性激素类药物等高活性、高致敏性物料的操作,如有应当列出,并应在附件中予以标注。
    2.3 本次药品GMP认证申请的范围
    ◆列出本次申请药品GMP认证的生产线,生产剂型、品种并附相关产品的注册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最近一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生产线的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缺陷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的药品GMP证书)。如该生产线经过境外的药品GMP检查,一并提供其检查情况。
    2.4 上次药品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
    ◆简述上次认证检查后关键人员、设备设施、品种的变更情况。
  资料编号3、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3.1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描述
    ◆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管理责任,包括高层管理者、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和质量保证部门的职责;
    ◆简要描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要素,如组织机构、主要程序、过程等。
    3.2 成品放行程序
    ◆放行程序的总体描述以及负责放行人员的基本情况(资历等)。
    3.3 供应商管理及委托生产、委托检验的情况
    ◆概述供应商管理的要求,以及在评估、考核中使用到的质量风险管理方法;
    ◆简述委托生产的情况;(如有)
    ◆简述委托检验的情况。(如有)
    3.4 企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措施
    ◆简述企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方针;
    ◆质量风险管理活动的范围和重点,以及在质量风险管理体系下进行风险识别、评价、控制、沟通和审核的过程。
    3.5 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企业进行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的情况以及考察的重点。
  资料编号4、人员
    4.1 包含质量保证、生产和质量控制的组织机构图(包括高层管理者),以及质量保证、生产和质量控制部门各自的组织机构图;
    4.2企业关键人员及从事质量保证、生产、质量控制主要技术人员的数量及资历;
    4.3 质量保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和发运等各部门的员工数。
  资料编号5、厂房、设施和设备
    5.1 厂房
    ◆简要描述建筑物的建成和使用时间、类型(包括结构以及内外表面的材质等)、场地的面积;
    ◆厂区总平面布局图、生产区域的平面布局图和流向图,标明比例。应当标注出房间的洁净级别、相邻房间的压差,并且能指示房间所进行的生产活动;
    ◆简要描述申请认证范围所有生产线的布局情况;
    ◆仓库、贮存区域以及特殊贮存条件进行简要描述。
      5.1.1 空调净化系统的简要描述
      ◆空调净化系统的工作原理、设计标准和运行情况,如进风、温度、湿度、压差、换气次数、回风利用率等。
      5.1.2 水系统的简要描述
      ◆水系统的工作原理、设计标准和运行情况及示意图。
      5.1.3 其他公用设施的简要描述
      ◆其他的公用设施如:压缩空气、氮气等的工作原理、设计标准以及运行情况。
    5.2 设备
      5.2.1 列出生产和检验用主要仪器、设备。
      5.2.2 清洗和消毒
      ◆简述清洗、消毒与药品直接接触设备表面使用的方法及验证情况。
      5.2.3 与药品生产质量相关的关键计算机化系统
      ◆简述与药品生产质量相关的关键的计算机化系统的设计、使用验证情况。
  资料编号6、文件
    ◆描述企业的文件系统;
    ◆简要描述文件的起草、修订、批准、发放、控制和存档系统。
  资料编号7、生产
    7.1 生产的产品情况
    ◆所生产的产品情况综述(简述);
    ◆本次申请认证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
    7.2 工艺验证
    ◆简要描述工艺验证的原则及总体情况;
    ◆简述返工、重新加工的原则。
    7.3 物料管理和仓储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处理,如取样、待检、放行和贮存;
    ◆不合格物料和产品的处理。
  资料编号8、 质量控制
    ◆描述企业质量控制实验室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包括检验标准、方法、验证等情况。
  资料编号9、发运、投诉和召回
    9.1 发运
    ◆简要描述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所需的控制,如,温度/湿度控制;
    ◆确保产品可追踪性的方法。
    9.2 投诉和召回
    ◆简要描述处理投诉和召回的程序。
  资料编号10、自检
    ◆简要描述自检系统,重点说明计划检查中的区域选择标准,自检的实施和整改情况。
  资料编号11、企业符合消防和环保要求的证明文件; 
  资料编号12、其他资料: 
    12.1新开办或新建生产车间的企业应报认证范围涉及品种的3批生产记录复印件; 
    12.2 有委托加工行为的企业应报委托加工行为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2.3有委托检验行为的企业应报经省局备案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2.4生产原料药的企业应报注册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等文件复印件;实际执行的生产规程详细叙述(包括至少从“粗品”前一步反应按药品GMP要求生产);实际执行的生产规程的理由和依据以及相关的依据文件。 
    12.5 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 

七、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所附图片、图纸必须清晰易辨,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上报;除图纸外,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附以上申报资料(除图纸、复印件外)的电子光盘一个。 
  2、凡申请材料有关复印件,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药品GMP认证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申请人必须先登录“企业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5.157.143)”进行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操作指引.pdf),填报申请事项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方可到受理大厅办理后续工作。

八、申请表格下载:
  《药品GMP认证申请书》编号:110-001.docGMP

  GMP认证申请书电子填报软件下载:GMP-Ent-Full.exe (软件下载)

  也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www.gdda.gov.cn)的办事指南区下载。 
九、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业务受理处。或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逢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十、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一、行政许可程序:



  备注:依据省局《关于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划分问题的意见》,“各市局办理组织实施的许可事项统一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GSP认证)”。 
十二、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1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制证办结,并告知申请人。 
  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 若技术审查需补充资料,申请企业必须在2个月内按通知要求一次性补充材料,逾期未补的终止认证。
十三、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药品GMP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十四、行政许可收费:按有关部门批准收费 
十五、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无 
十六、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投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注:以上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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