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生产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产品以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
2、进口产品应提供被委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或符合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法规要求的化妆品生产资质证明文件);
3、境外生产企业委托境内企业生产的国产产品还应对在华责任单位进行备案,提供在华责任单位授权书;
4、境内生产企业委托境外企业生产的进口产品可不提供在华责任单位授权书和自由销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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