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2024年修订版)的通告(2024年第20号)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的适用范围,器审中心在2022年已发布《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2022年第42号)(以下简称“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制修订情况,经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对清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文件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2022年第4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2024年修订版)(下载

     2.医疗器械产品适用强制性标准清单(2024年修订版)使用说明(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全国服务热线:

400-9905-168

关注我们

粤ICP备13059948号 广州格慧泰福(GHT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